不好!考试能力和教学能力不成正比。
谢邀!先别说以考代评。
就教师职称而言,作为教师制度之一应有相应的行政法规作为施实的基础。
就像教师资格一样,有一部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法规为依托,教师资格才得以实行。
教师职称制度却特立独行,从一开始就没有定格的规章制度,导致了各地、各校乱来,最后又弄了个职称工资制度,而且还拉开了档次,一下乱到了根子。
这是我的看法,也是我的经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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